第1条 审核意见落实
采购部接到审核意见后,根据相关审核意见的具体要求进行落实。具体审核意见落实情况如下。
1.当没有提出原则性修改意见时,采购发售招标文件。
2.当要求修改招标文件中个别条款时,采购部修改完善招标文件后发售。
3.当要求修改招标文件条款较多时,采购部重新编制招标文件,并重新进行核备。
4.当采购部与评审小组沟通后,认为执行审核意见存在困难时,可提请采购总监审核。
第2条 归档
招标采购主管需将送审的招标文件、审核人员名单、审核意见、领导审核意见,完善后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。